曹真低头,说:“多谢殿下栽培。”
瑶族与应天府相差半个中国那么大,前后走一趟都需要两三个月。
朱梓准备先让曹真带两万石粮食过去贩卖。
在这个年代的人工成本是很低的,毕竟全是佃户和奴仆,那最大的成本是这些人的口粮消耗和路上的损耗。
朱梓已经仔细算过了,按照大明的价格一两银子石粮食,那么自己按照一两银子五石粮食的价格去收皮毛,然后拿回来卖给贵族们。
去掉路上的损耗。
五石粮食,大概就能赚到半两银子左右。
虽然这个利润是比京城卖粮食低,主要是路上的损耗大,但是架不住垄断带来的丰厚油水。
而且,日后他还能在瑶族附近购买田地,专门种粮食,卖给瑶族,就连路上的损耗都可以免了。
如此,这一趟两千石的粮食可以赚两白银。
这只是前期而已,前期赚的肯定不会太多,一条商路光是稳固、开发,都需要许多年的时光啊。
朱梓决定再去皇宫一趟,看看母后有没有把那个偷我书的贼,抓起来了。
可恶的老爷子!
他带着曹真出门的时候,谁知道,在门口正好遇见了带着侍从,想要进门的老爷子。
朱梓与老爷子大眼瞪着小眼,一时间都有些不好意思。
老爷子心虚地说:“娃子,你走得这么急匆匆的,是要去哪里啊?”
朱梓:“……”
我是准备去母后那里看看,老爷子你死了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