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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忆七夕(1 / 2)

于寡月这一世他认清了一个事实,在没有能力保护一个人的时候,没有资格说喜欢,便也没有资格拥有……

来世,再让他第一个遇见……

来世,让他来追逐她,他不会疲惫,永远不会……

等报了仇,他便入土去寻她。

九儿,原谅他,他现在还不能死,黄泉路上,一定要等他……

寡月穿好衣服从房里走出,站在院子里,他又是那个满腹算计的少年,这一场错误的相逢,从一开始,算计着的就是他吧……

他骗她喝下交杯酒,他牵系她的情感迫她留下……如此,他理应受到煎熬。

生别离,求不得,如是而已。

於思贤扶着班仕杰,望着少年站在院中的身影。

那素衣的人儿望了一眼漆黑的夜,转身,朝他二人拱手,深鞠一躬后,离去。

拂袖之间的风流气度让於氏夫妇微讶。

似乎是三日间,他一夜醒来,便成了一个他们并不熟知,众人又都觉得理应如此的少年。

或许,靳南衣,该是如此的……

寡月从於家的宅院里出来,回到紫藤园里,夏风温热,园中草木深深。

他想过许多办法,让他一夜之间可以荣登高位的,也不乏依附萧府,引诱萧槿。

可是他最终还是决定,先回汾阳靳公府邸后再做打算。

他要向天下人公布,靳南衣为靳公嫡子之独子,他是靳氏一门靳公嫡长子所出唯一的庶出长子。

数日后,卫箕跟着卫簿一起到长安了,寡月将他二人安定下来后,又开始到处去看宅子,他知道很多人都知道他的住处,这个宅子可以留着,但他还得买一个宅子,这是必要的。

卫箕带了许多银票过来,也带来了靳郑氏的话:什么时候能入汾阳。至寡月入翰林已经两个月了,却没有给靳郑氏一点提示,无疑让郑裕安心中焦虑。

寡月只是暂时不想提罢了,他在没有万分把握的时候,一般不会轻易许下承诺。

这日七月初七,正是顾九抵达北方小镇的时日,也是寡月与顾九两年前成亲的日子。

那一日,喜帕被挑起,改写了命运。

却成就了一场因错误,演变的恋情。

爱,终究是谁爱着谁更深呢……

如彼翰林鸟,双栖一朝只。

如彼游川鱼,比目中路析。

已是深夜,寡月不知怎么,随着人群出城,冥冥之中就来到这里……

那个他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,那个他与她初见的地方……

素袍轻动,他翻过高墙,从荒芜的院子里走近正堂,木门吱呀,大堂里积了一层细细的尘土,那棺材依旧孤零零的躺在那里,

红烛燃起,恍若昨日的事情;那日在这里,他握着她的手,不过是一时的相触,终究是乱了流年……

而那时的他,也不过是在唯唯诺诺间,像众人营造一种假象罢了。

世间,本没有一见钟情的事。

那时候的他,握着她的手,便是极力的凛起双耳,听着众人的议论声声,从一开始,他都不曾在意红绸那端牵着的新娘……

所以,前几日,上苍才会给他开一个这么大的玩笑,便是因他一开始的不在意给出一个最大的惩罚。

那时候,他的喜欢,他的挽留,不过是留下一个能照顾他的人罢了。

他就是这般自私又记仇啊……

往昔十六载孤苦,他从没有真正的向人敞开过心扉,从不曾……

他活的好累,好累,真的累了……

步步算计,隐藏内心的日子真的累了。

他迈着僵硬的步伐,走进他住过多年的房间,床榻上的被子被整整齐齐的叠着收到了柜子里头,他书案上的书也被整齐的收好。

她便是那么一个细心的人,他伸手打开柜子,棉被上躺着的,还有一件衣袍。

他颤抖的伸手拿起,散开来,是一件衣袍,还留着针,并没有缝完,这件袍子,如今的他,定是穿不得了的,这是他下狱的那几日她给他做的。

他捧着那衣袍,身子颤抖着,泪终究是没有落下。

他开始想着真正为她考虑的时候,该是从什么时候起,或许就是入狱后……或许再早一点……

他不知道,这世间属于他的温暖太少,她出现的太过突然,他都没有做好迎接的准备,她是大海,而他连江河都算不上,他是山涧小溪,狭隘,却极力的想去颠覆整个世界……

为什么,要对他这么好?

不离不弃,最终却因他丢了性命……

为什么,不更爱自己一些……

来世,换我来追逐你;来世,我来寻你;不要再为一个人傻傻的付出所有……来世,换我付出……

他抱着袍子,坐在柜子旁,许久之后,天空中又响起了无数的礼花,绚烂无比。

这无疑是让他想起那时婚嫁,绯衣似血。

至此,烟火,皓月,伊人,已成为遥不可及的梦……

夏季,西北的天黑的更迟一些,七月初七,长安是深夜的时候,顾九这里入夜没多时。

听人说,再往北走上数月,或许能看到极光,夏季的极北之地,常日都是白昼,没有黑夜。

顾九坐在院子里,手中不知在编着什么,阿娣嫂的一儿一女坐在一旁的石凳子上,看着顾九。

北地的星空很亮,在院子里还生着火,顾九借着火光编织着。

那三岁大的孩子终于忍不住问出来:“姨姨,这是什么。”

“篮子。”顾九淡淡地解释道,唇边带着一丝笑意。

显然女孩对顾九的简短解释并没有多在意,她没有见过用坚韧的草茎编织出来的东西,只是眨巴着大眼看着,一旁四五岁的哥哥在自顾自的玩着,似乎是一个阿林哥从城镇里带回来的可以伸缩的假匕首。

阿娣嫂夫妇还没回来,外出一个多月总是有很多事情要处理的,两个孩子便扔在顾九这里。

顾九不爱说话,白日里将将进村的时候还有很多人来搭理,可是见她不说话,问什么只是“嗯”便没有自讨没趣的再靠近了。

这一路,历经生死顾九,已习惯了沉默。

她讨厌语言,讨厌文字,人心,不是语言能说出的,说出来,一切都变了味道。

她游离的目望了一眼,夏日北方的星空。

于顾九,这一世她亦认清了一个事实:拥有美貌与才干,便要拥有能保护自己的能力,否则美貌与才干只能成为不堪重负的负担罢了。

永远,不要再成为常人眼里的特别……

敛起光芒,她只是边陲之地上的一个普通女子。

她收回游离的目光,一只手落在自己的腿上,瘸了,不是不好,一个有缺陷的残体,便也不会引起那么多的无谓的争执。

美貌且气质脱尘的阿九,至死得不到爱人的垂青;精明的九儿,步步算计却终失所爱;一个残缺的小九,更不可能得到爱了吧……

强大,果真是弱肉强食的世界里,必须经历的……

她撑起身子,托着腿,将火堆里再添了一把火。

三岁的小丫头,偷偷地瞄了顾九一眼,颤颤地伸出手去拿顾九编织的草篮子,她扯了扯惊讶的发现还很坚韧,似乎装鸡蛋都不成问题。

顾九勾唇,似笑非笑,她只是看自己家里什么都没有,闲不住,想动手做些东西。

等过几个月,能走路的时候她便再上镇上赚钱去。

重抄旧业了啊,不知是卖混沌,还是再做点别的,总之饿不死她,她想活着,活着还有很多事情要做,草原的日出很美,草原的成群的羊群奔逐的景象她还没有见过……

听人说从天山来的女子各个貌美,甚至从极北之地来的男人,还有一头银发的,美的宛若神祗……生命,还有诸多的期待,为何,不好好活着……

卑微的活着也罢,只要活着就好,即使她从不曾惊才艳艳过……

伤心的中原之地,那里的人们,婚嫁论的是门楣,入仕看的是出生,结交看的是钱财。她没有,终于,什么都没有了,没有让众人倾羡的出生,没有带着荣誉而生,试问这世间又有几个萧槿?几个郎凌霄?

她微微勾唇,手中依旧不停的编织着,不由的轻叹一句:命,还真是贱呢……

就如手中的蒲苇一般,明明是最低贱的,任人践踏着,却这么坚韧……

她将手中编织好的篮子有放在一旁,小女孩一个一个替她数着,笑着朝她道:“姨姨,十个啦。”

看了一眼她冷凌的脸,小女孩又低下头去,继续扒拉着兜兜里,母亲给她从南方捎来的石子。

阿林哥回来的时候抬了一头野猪,原来是他挖的陷阱里,不知是何时掉进了一头野猪,看野猪不过是近几天的事情。

这里人很节约,只要不是死的时间太长的野兽,都会留着吃。

顾九也分了一杯羹,她得了一大条的猪蹄子,是后蹄。

顾九毕竟是行动不便的,次日顾九便将猪蹄上的肥肉弄下来炸了猪油。

野猪的肥肉不多,因此能得到猪肚子的人不多,这里还是缺油的……

弄了半天顾九也只炸了一小碗,装进油罐子里,算了算自己能吃几日。

顾九终是没有等到一百天腿好就开始赚钱了。算了下加上路上行走的半月,她一共也才休息了一个月,只是一个月,从悬崖上摔下来,她便开始“谋生”了。

日子过的很艰苦,她不想让周围的人笑话,懒惰的人走到哪里都不会受到尊重,即使阿林哥一家对她照顾有加,她也看得出来,她在这村子里是个累赘。

一个月,她的腿压根就没好,她就开始赚钱了。

编了半个月的草篮子一个没留,八十来个,全卖了,换了区区十几个铜板。

草篮子每天依旧在编,她想着亲自去镇南买些面粉,因为镇南的面粉最便宜,她要在这里生活,就要挣钱,恩情,必须给还,这是顾九铭记的,她从不欠人情。

这样宁静又繁忙的日子,让她渐渐淡忘一些事情,一些她不愿意再去回忆的事情。

可是,人生明明经历了,又该已怎样的姿态去忘记?

谁都没有错,不过是命运弄人……

在璃王查出当年顾氏遭姚氏与几个江南商家联手陷害的时候,顾九已能瘸着腿赶路了。

璃王正准备着手刑部,给姚家定制罪名的时候,来了几道奏折,请求惩治姚家当家人,留姚氏子女。

夜帝只是挥挥手,示意这事交与璃王处理。

卿泓低垂着头,他深知夜帝之意,夜帝并不想留的,罪臣女能去哪里呢?

桃阁?

姚家女可以送往桃阁,姚家的嫡子如何,那逃了的姚氏庶出子女,他便不追究了吗?

姚氏夫妇的问斩期定在秋后,姚家女得圣上怜悯,入桃阁。姚家一岁大的幼子被来自洛营的人持洛战枫亲笔书领走,一岁大的孩子终是好教育一些的。

置于姚家的其他奴仆,获圣上怜悯男的充军,女的送往军营或者官妓坊。

姚思珩的人在长安一直逗留至八月,托无数人寻问,从桃阁至军营都问过,耗了不少钱财,都没有问到红绫的下落。

姚思珩等不下去了决定混进军营看看,或许能遇上以前姚府的丫鬟,再问问红绫情况。

叶营里来了一批女子,被送往了叶营最脏乱的营帐。

军营里大多是没碰过女子的从军男子,有的已过中年,有的将将入营。

这些女子方一送进来,就战上了,大部分来是姚家奴。

她们是给从军的男人的慰劳品,不得当人,虽然都已是残花败柳。

没碰过女子的军中人,大多残暴,有些军中妇是在玩弄中一命呜呼的,有些人则是染上重病,等待着她们的便是一张草席将尸身一卷,扔往乱葬岗。

姚思珩找到了营帐,也遇见了他想要找的人,虽然见到红袖的时候她是一命呜呼的样子,浑身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臭味,却依旧没有忍住他心中的欣喜,他寻的太久了,已经一个月了,他没有见到姚府的人,如今遇上了,能不欣喜吗?

他手中的匕首抵着红袖的脖子道:“别出声。”

红袖苦笑,她这样生不如死,还倒不如死了痛快,她没有想到这个庶出少爷会出现在这里,当他说出下一句话后,她便知道了他的来意。

“看见红绫没有?”

红袖忽地想大笑出声,为什么,这个世上最苦命的是她,为什么她要承受这么多。

她不敢像红绡那样,在被押往军营的时候投河自尽,望着红绡打捞上来的尸体,她突然觉得死亡太可怕了些,于是因她的弱懦,她苟延残喘的活在这里,生不如死。

女人的喉咙里发出沙哑的声音,似乎是在笑:“如果她将将被十几个男人玩弄了,你还会要……”

她的话还未说完,就感受到肩膀上一阵刺痛,那男人快捏碎了她的肩膀。

怎么样,生气了?

男人谁不在乎女人的贞洁,男人,就是这么狭隘,说是爱,却不愿意为自己心爱的人舍弃,哪怕她的初次是被迫的,从古至今的女人都那么可悲的活着,直到死去,白头到老的童话,太少了不是么……

红袖正得意的笑的时候,却听到姚思珩再吼一声:“她在哪里?!”

不心痛是假,他更心痛的是红绫,不是他,替别人养孩子也许是孙子,看着自己喜爱的女子被人玩弄了,选择默默的弱懦的伤心一辈子,才是孙子……

无论怎样,无论他的绫儿变成怎样,他都要带走她。

爱情,本来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情,总有一方付出的要多一些,多的那部分,留着来世,你来偿还我……

红袖不解的凝着黑暗中这男子发狂的脸。

光影如此微弱,她却能为他此刻的神情震撼。

世间原是有真情的,只是她不曾体会过罢了,若是可以,来世她想做一个被人爱的人。

“我可以告诉你,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。”

发狂的男子突然镇定下来,他凝着女子,心颤颤地,生怕她反悔,立马说道:“好,我答应你,你是要我带你出去吗?”

红袖摇摇头,微微勾起唇,溢出一抹笑,那笑极美极媚:“送我上路,明日他们会将我扔到乱葬岗,找一片绿野将我葬了……”

姚思珩呆了片刻,还没有反应过来,那女子继续道:“进牢后,那日来了一个男子,听着牢头……”

她说牢头的时候眼里带着浓重的怒意和恨意。

“他们唤他‘别大人’,他带走了红绫……”

姚思珩显然有被红袖的话吓到,他不料红绫会被人带走,难道只是因为红绫的美貌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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