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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零章 小序(1 / 1)

?凌晨两点,大学宿舍。

盛夏的炎热,即使在夜里也不见消散。我躺在床上,胸中的烦闷不断的翻滚,怎么也睡不着。

宿舍白漆墙上挂着的时钟,滴答滴答地,如同心跳一样的频率。窗外黑幽幽的天上,只是零星的点缀着。无垠的深邃,慢慢的陷入哪已流去的三年。

我叫陆泉,刚来到高一D班时,会很紧张,说也会不自觉地握紧再松开。因为我是一个特别害怕孤独的人,偏偏却又不不大善于表达自己,所以朋友不多。除了念书,那时的我真的是一无所长。大家一起玩的时候,我总是慢半拍,显得很傻。不过,更多的原因是想被其他人接纳,而不得不装成这样。

开学已有好几天了,班里还有好多同学的名字,我到现在还叫不上来。我能记住的,也就只有一些非大众化的名字,例如荀觅,古琅,夏施呀什么的。可是,有一个名字,虽然很普通,但却让我至今不忘。因为,他成了我的“生死”之交。

这要从那次放学说起了。

一整天的学习生活,把我压得透不过气来,伸了伸早已疲惫不堪的腰,便拎起背包向车站走去。忽然,似乎察觉到了什么,转身又走回去。这才发现一个巷道里,有三个**打扮的青年呜呜嚷嚷地,推搡着一个男生,还拿着水果刀比划着。明眼人一看,就知道是打劫。我一眼便认出了他,那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,只是名字我没记住。或许是想更快地被接受吧,原本“迟钝”的我,大脑被热血所充满,冲了出来。

江湖传言,那一战打的是天昏地暗、日月无光、血流成河。其实不然,也就是一碗茶的功夫,巷子里的动静,就被一些大爷大妈发现了,弄得那些**们落荒而逃。从这里,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:遇到危险时,自己不能解决就应该寻求他人的帮助。还有,找的人也得是可靠有力的,像我这样的就算了吧。为什么呢?看看还在发黑的那只眼就知道啦。而他,却看不出哪里有挂彩,让我不得不疑惑。

“哥们是练过的,别忘了我可是体育委员,抗击打的能力可是很强的。以前还是我们学校篮球队的主力,要不是因为这几天伤了脚,就凭他们,连我的影子都追不上。”他显然也认出了我,很自夸的说。我知道,他是我们班篮球玩的最好的,被称为“瞬王”,而我,就好像是另一个极端的存在,我根本就不懂篮球。在班里其他的男生看来,我作为一个这样的存在,就像是来自火星一般,可以直接送到科研所给那些穿白大褂的好好研究一番了。当我听到他这么臭屁的话时,并没有感到反感,因为我知道他的性格便是如此。这让我感到什么才叫真性情,会让我有一种被接纳的愉悦。所以我好好的问了并记住了他的名字——吴强,一个很普通的名字。

强子,似乎是觉得牵连到我而感到愧疚,所以主动要请我吃一顿。而我倒觉得是自己的问题,谁让我自己强出头呢。可是架不住他的热情,就被拉到学校的食堂。至于为什么是食堂,而不是什么饭馆。这是因为我们学生党本来经费就不多,再加上各种各样的资料教辅费,口袋里的钱就更少了。凭我们的经济水平,也只能到在这里吃吃喝喝了。

不过,当我们看到那些盛在盘子上的东东时,我感觉这已经超出我对食物的理解了。只见青椒不见肉丝的青椒肉丝、犹如鸡爪般大小的炸鸡腿、疑似石子一样的大白饭、连个鱼刺都没有的水煮鱼。还有一盘不知何物,黑不溜秋的,要不是强子告诉我,还真不知它是宫保鸡丁。强子和我一样处于当机当中,愣了一会儿说了一句“可能大师傅把饭铲拉家里了吧”。我不由得想起了有位同学超强的一首《虞美人》:剩菜硬饭何时了,苍鹰知多少?厕所昨夜又兴隆,楼道不堪回首月明中。校规纪律应犹在,只是不见改。问君能有几多愁,恰似一车泔水向东流。

最后,我们还是没有逃过去,向饿势力屈服了。

那次过后,我们就成了兄弟。那时的我学习成绩一直都挺不错的,而强子却不见好。由于老师的安排,我和他就做了同桌。他性格开朗,特喜欢说话,所以上课下课总有说不完的话。他是做事很精细的人,虽然平时不怎么表现出来。无论打牌下棋,还是篮球足球,或是手机PC,什么花样他都玩得很出色,于是他就成了我这些方面的老师。他就像是一个大孩子一样,见了书本就会打瞌睡,可是我作为朋友,又不能坐视他不及格。除去考试的时会帮他做个小抄打个掩护,平时也会提醒他某位老师留的作业。不过他确实比我聪明许多,数学题总能想出更巧妙的解法,只是他对学习常常不自信。我知道作为朋友,我是能让他重拾自信的。所以在我的不懈努力下,他决定跟我打一场篮球赛,我赢了他就不会再说什么他不可能的。经过一番‘惨烈’的鏖战,我虽然输了但他还是照我说的去做了,这让我觉得我的辛苦没有白费。从那天过后,强子的学习成绩一直在提升,到了三模一是全班第二年级第十二了,我呢也就是三十几名。

高三的时候,心爱的女孩要远走他乡,分手在所难免。我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日子过得浑浑噩噩。晚上睡不着的时候,强子的电话成了我的情感专线。我絮絮叨叨的诉说,把心中郁积多年的苦闷全倒了出来。而他不但耐性足,而且做了一个十分称职的聆听者。大多时候他不吭声,电话里充满了我的声音。偶尔他甚至会放一小段背景音乐,比如张国荣的《分手》。在我沉默或是难以控制情绪的时候,他会插上一两句。其实都是些空洞而不着边际的话,那时听来仍有说不出的舒服。真正的,他只劝了我一句:“美女如衣,兄弟手足。”尽管这句话有点大男子主义味道,至今想起我仍倍感温暖。后来我说他怎么能忍受的下来,他说他也不是神人,也会疲惫,但是想到我那时的状态,也就只能尽自己的努力帮我摆脱困境。那一次,我觉得自己特有面子,能被这样的信任。我们俩的付出并不是平衡的,毕竟个性有太多不同,可是我并不会因此感到隔膜。喜欢一个人,信任一个人,我就拿他当朋友,甘心付出不求回报。

毕业时写了一段话,可能是因为太熟了一直不好意思送给他:“天才总是寂寞的,没有人懂得我们的好。或许是天妒英才吧,让我们生活得如此‘悲苦’。幸好,上天让我们相遇,好有个惺惺相惜的朋友,不至于太过凄凉。然而,兄弟,路在我们脚下才变得更加的宽广。我坚信,总有那么一天,我们都会有属于自己梦寐以求的人生。”

现在大家天各一方,都有了各自的生活,联系渐渐少了。难得的一个邮件、一个电话还是可以带给我很多快乐。有机会聚在一起,就好像昨天还在一起上课、一起打球、一起吃饭似的,也不见有特别的热情。这份平淡,比任何热情地招呼都更加亲密。或许这就是真正的友情,并不需要常常保持联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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