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小白刚走到客栈大堂。
香菱就跳了出来,大声问:“藜麻麦呢?”
“嘿!你一个姑娘家家,怎么满嘴污言秽语?”
李小白脱口而出。
“嗯?”
香菱皱眉,起了疑心。
李小白见事不妙,指着她的黑脸蛋,岔开了话题。
“你还是先去洗个澡吧!”
香菱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。
“无论一个男的长得多么好看,三番五次让一个女人去洗澡,都是很不礼貌的!”
她摊开手掌,意思很清楚。
东西呢!
“哦!你是说藜麻麦啊!”
李小白笑了笑,伸手到裤兜里,从系统背包里提取出一袋味精,递了过去。
“我怎么会随身带藜麻麦这种东西。
不过藜麻麦除了做啤酒,还能提炼增鲜提味的调料。
它叫味精。”
香菱一把夺过味精。
刚听见他没带藜麻麦时,她心一沉,觉得上了狗当。
可是见到他竟然拿出一种新型调料,瞬间乐开了花。
调料应用广泛,可比啤酒诱惑力大!
香菱撕开袋子,倒了一撮进嘴里,拿舌头一抿,马上就吐了出来。
“呸!
这是什么东西呀?
这是人吃的?
就是丘丘人也吃不了呀!”
连吐了几次口水,她正要教训李小白时,忽然感到嘴里一股剧烈的鲜味。
鲜?
鲜!
她看着袋子里味精,晶莹剔透,洁白如雪,有些震撼。
李小白笑着解释。
“世间有千百味,但无非就是酸甜苦辣咸鲜。
酸,有醋。
甜,有糖。
苦,有豆蔻。
辣,有辣椒。
咸,有盐。
偏偏这鲜,这个世界除了吊高汤给菜肴提鲜,我从没见过可以提鲜的调味料。
但是,我有。”
自古以来,其它味型的调味料传承数千年,但是偏偏提鲜的味精,才出现了一百多年。
李小白能够想象,一包味精能给一个厨子带来怎样的震撼。
大概就是他小时候,烈日下喝第一口冰可乐的感觉。
上头!
见她干吃了一撮味精,他有些好笑。
“傻子才干吃调料。”
香菱没有理会他的无礼,打量了一下他,由衷地感叹。
“你这个人倒是挺有意思的。手艺是真的差,但见识也是真的广。
我相信你一定可以为我的终极料理提供很好的意见。”
李小白有些好奇:“你的终极料理是?”
“烤龙排!”
香菱双手叉腰,十分自豪,“我一路冒险去蒙德,就是听说那里有龙。
龙,一定是很好的食材!”
李小白楞了一下。
她竟然和自己有着同样的目标。
不过看着她纤细的小身板,他可不认为她有单挑风魔龙的实力。
傻得可爱。
指不定谁吃了谁。
李小白还是笑着鼓励:“你加油!我相信你可以把它做成我们客栈的招牌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