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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高老庄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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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高旭刚要离开码头,打算去高老庄视察高氏工坊时,却见一队高老庄的庄丁押着一批俘虏过来。这些是那艘被高氏舰队火攻的小型风帆战舰上的跳水逃生的海盗。这数十个俘虏与众不同,其中有西班牙海盗,还有那些来自非洲的黑奴。一路上,崇明人狠狠地向他们扔着石头。正因为西班牙战舰的炮轰,再造成了他们亲人的死亡。

这些俘虏不是押向崇明城,而是高老庄。

让高旭感兴趣的是那十几个身形极其彪悍的黑奴。

在十七世纪的大航海时期中,非洲黑奴已经广泛地作为西方殖民者奴役的对象。比如在澳门,每个葡萄人就有数十或者数十个黑奴为其劳作。黑人勇敢善战,忠于职守。黑人擅长铸造和操作火铳,他们也是优秀的铳手。他们战斗力很强,冲锋陷阵,在所不辞,是葡萄人悍卫澳门的主要军事力量。

最让高旭侧目的是,其中一个黑奴还极其酷似他最喜欢的好莱坞黑人影星丹泽尔-*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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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西班牙海盗的袭击,高老头这次亲自出马,召集高氏舰队所有的战船,领着以包头鱼、史战、赵明月、顾三麻子为首的崇明海盗,在崇明附近的海域上,追寻着扬长而去的西班牙战舰。

沈廷扬则是捧着高旭从江阴带来的一面中华同盟旗,回到崇明城,召集崇明岛上的所有乡绅,商议崇明同盟会的创建事宜。在明末,不论是那陆楷,还是这沈廷扬,只要是文人,他们就好那建社结党的声名。况且,同盟会的十六字宣言着实响彻人心,给时人一种当头棒喝的明悟感。

当徐鸿出征之后,高旭终于决定离开港口,回高老庄视探传说中的高氏工坊。陪同高旭的是高老庄总管老家伙。

要是在往日,老家伙绝对没有心思抛下繁多的要务,来陪同无所事事的少庄主。往日的少庄主是高氏家族中最空闲的人。他不喜欢读书,也不喜欢经商,更不喜欢出海冒险,一句话,他就爱缩在高老庄中作威作福,然后画他的西洋画。高老头也是实在拿他没撤,谁让他是高氏唯一的血脉呢。

当初,最让高老头头痛的是,万一有一天,要是他自己死了,他苦心经营一辈子的高氏产业立马会树倒猕猴散。说实在,在高氏当中,谁会看得起阿斗一样的少庄主?——只是如今少庄主再非吴下阿蒙,这使得高老头老怀开慰,似乎年轻了几岁。

对于少庄主在常州城的前后变化,其实最了解的莫过了总管老家伙。

崇明高氏的高老头名扬整个江南,但身为影子一般存在的老家伙却不为人所知。甚至像史战这般的高氏中坚,只知道老家伙不过是高老庄中普通的一个管事而已。而实际上,高老头与老家伙是高氏的两大砥柱。高老头主外,领着高氏舰队在海外开辟商路;老家伙主内,掌控着高氏在陆上所有的产业。同水路上高老头主持的海盗舰队一样,老家伙也主持着高氏的陆上人马。

当初高大少被高老头流放在常州城,自然没有脱出老家伙的视野之外。那高大少的安全自然也在高氏力量的保护之中。这也就是为什么以前那个不学无术的高大少仍然能够横行常州城。因为所有的麻烦都被老家伙清除了。

只有一个麻烦老家伙懒得去理。

那就是高大少与秦淮名妓小芸娘的纠葛。以老家伙看来,要是一个女人都搞不定,这个大少爷真该扔在海里喂鱼。

事实是,那大少爷的确没搞定,还让人敲了一个闷棍。

那夜老家伙收到大少爷受伤的消息之后,马上赶到常州城。那知过了一夜,大少爷额头上的伤就好了。只是记性变得不好了。他忘记了很多人和事,生性大变,并且驱散了常州高氏别院中以前十几个从妓院里赎回来的莺莺燕燕。

那小芸娘敲了高大少一记闷棍之后,还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,却不知她的行迹早在老家伙的掌控之中,只要老家伙一声令下,她就死无全尸。幸好高大少在当头一棒之后,并无大碍。虽说影响了记性,但以老家伙看来,以前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忘了更好。只要他洗心革面,什么代价都值得。也是因为这个结果,老家伙才撤了那对付小芸娘的命令。

直到见到老家伙之前,高旭还不知道自己从穿越而来的一举一动,都在老家伙那双浑浊而极具穿透力的老眼之中。

潜伏在暗中,冷冷地掌控局面,这是老家伙的嗜好。

没人知道,他那“乌鸦”的名号,其实不是来自于他的落草生涯,而是来自于他第一份职业。

在他落草之前,他干的是锦衣卫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。

只是他的前途断送在他当初的年少轻狂之中——得罪了上司,他只有跑路。

至于当初那个高大少买通清朝的新任常州知府,谋得了一个辎重营千总这份差事,无非是闲得蛋痛而已。那高大少也没有什么民族忠义之念,头发剃了也就剃了,这衣装易了也就易了,没什么大不了。

无论是高老头,还是老家伙,他们能创下高氏这份偌大的产业,都是个识时务也不乏远见的人。但他们代表的海商阶层都奉行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。高老头如此,老家伙如此,那个福建的郑芝龙也是如此。他们都认为南北两京沦陷,明朝已失人心,满清得天下已成了大势。所以,在历史上,清军逼近福建,郑芝龙就降了。而高老头虽然以孔曰成仁,孟曰取义来标榜自己,但实质上,高氏的利益高于一切。那高大少降了满清,或许对高氏的将来说,未必不是一条退路。

所以,高老头和老家伙都默许了那高大少折腾。要真是他们决心不让高大少降清,他们大可以把那不孝子绑回崇明的。

但高旭把那高大少李代桃僵之后,反正了,又在江阴取得瞩目的大捷,创建了同盟会,喊出了当时无数仁人志士的心声:“国家兴亡,匹夫有责。驱逐鞑虏,恢复中华!”

面对着高旭在江阴取得的让人目瞪口呆的成就,高老头和老家伙又起了别的心思。本质上,他们都是风险投机商。所谓乱世出英雄,要是高旭真的能创出一份王霸基业来,那高氏是绝对要支持的。

同盟会纲领中的那句“驱逐鞑虏,恢复中华!”在二百多年前同样有人喊过,结果这人就成了明太祖。要知道那人不过是个放牛娃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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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家伙见高旭打量着那十几个黑奴,不由问道:“少庄主,对这些黑鬼有兴趣?这可是红夷人的奴仆。”

高旭坐在马背上,看着那些黑奴脚上长长的镣链。这些镣链上,血迹、锈迹斑驳,戴上的时日想必不短。看来这些黑奴没有少受西班牙海盗的折磨。高旭转过头,对老家伙道:“高叔叔,让人去了那些黑奴的镣链。”

听了高旭那听似随意,却含着一股让人不容置疑的话,老家伙不由深深地瞧了高旭一眼。说实在,要是在以前,老家伙只会斥一句“胡闹”。莫名其妙地释放这个黑鬼做什么?但是如今,老家伙竟是生不出质疑的心思来,让人马上依命办了。

听着高旭以尊敬的语气,突然称了他一声“高叔叔”,顿时把老家伙雷倒了。以前的高大少在他面前,满口都是老家伙、老乌鸦、老不死这样的蔑称。对于少庄主突如其来的敬意,老家伙浑身不自在之余,又不由升起了一番感慨,这个旭少爷真的变了。

变得让他有点不习惯啊。

而且,真的要叫,按自己的身份也不应该叫自己的为“叔叔”啊。老家伙只是瞧了高旭一眼,没有多说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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