塔薇提娅喝下一口玛萨拉茶,放下杯子道:
“小的时候,我父母时常告诉我,用手吃饭,可以用到我们身上所有的感官。天竺人崇拜食物,它是用手做的,就要用手吃,这是我们国家形成的一种文化。
龙国人以用筷子吃饭,欧洲人以使用刀叉吃饭,而各自感到自豪,天竺人也是如此的观念。
因为在天竺人看来,刀叉、碗筷是体外之物,而手是身体的一部分,比体外之物更洁净。
天竺人吃饭用右手,因为左手是上洗手间用的,知道了这一点,我想可以打消别人的一些误解。”
库克有意斜了一眼身边的奥塞斯,目光移向塔薇提娅:
“我与奥塞斯,若选用刀叉吃饭,对辛赫小姐算不算一种冒犯呢?”
“自然不算。”
塔薇提娅微笑着摇头,望了坐在左手边的苏龙一眼:
“苏先生曾经告诉我,龙国人去西餐厅吃饭,有的顾客用不惯刀叉,找服务员要了筷子,餐厅里的外国友人也没有觉得被冒犯。
可是,如果库克先生,还有奥塞斯先生,在我面前用刀叉食用西餐厅的肉食,那对我就是严重的冒犯了。”
辛赫小姐的话里,唯独没有点名苏先生。
他们两个都是东方人,因为地域关系,彼此更容易建立起沟通的桥梁,况且苏龙又博学多才,学识渊博的很,用不着对他进行提醒。
塔薇提娅堪称学神中的学神,天竺科塔镇的小镇做题家,做题可以碾压奥塞斯的女神,自然不会将世界上%以上的人放在眼里。
在学识方面,可以让她产生倾慕之情的人极少,苏龙就是其中一个。
塔薇提娅自认与苏龙的关系,称得上亦师亦友。
但她不知道……苏龙将这位辛赫小姐,当成了自己的宝贝女儿看待呢。
所以奥塞斯想追求塔薇提娅,征求自己的意见的时候,苏龙才会说了那么多,每一句都显得语重心长。
苏龙顺着塔薇提娅的话进行补充:
“辛赫小姐是天竺教徒,是一个素食主义者,天竺国的素食者颇多,大约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半。
全世界所有的研究都证明,素食人群比较聪明,而且嗜欲淡。
值得骄傲的说一句:我是半个素食者,不是因为不喜欢吃肉,而是小时候吃不起肉,所以这种被迫形成的饮食习惯,给我带来了一个更聪明的大脑。
感谢苦难,把我锻炼成了一个非常聪明的小伙。”
此话,引得三人都会心一笑。
库克面对着苏龙,表情有点不太对劲……他这是要吐槽:
“提起苦难这个词,说说龙国人在不列颠做的事情吧。不列颠人不吃动物的头、足和内脏器官,菜市场或者肉店的店主们,通常会把这些东西切下来扔掉。
上世纪九十年代,龙国有很多留学生到了不列颠,他们多为勤工俭学,经济较为拮据,有些留学生就盯上了附近的菜市场。
他们把菜市场老板准备丢弃的东西——猪头、猪脚、鸡头、鱼头、猪下水等等,拿回寓所里做菜,省了一笔不菲的餐费。
后来,几个不列颠学生去龙国留学生家里做客,吃了他们卤制的猪头肉,都伸出大拇指称赞,没想到猪头肉比猪肉好吃多了!
从那以后,不列颠的年轻人们渐渐迷上了猪头肉,慢慢的,菜市场的猪头肉开始销售了,给老板们带来了额外的收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