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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:难处方识人(1 / 2)

晚上,他们安排好住处。

毛毛领着高凡来到了戏院,座无空席,熙熙攘攘的说话声,显得乱糟糟的,他俩找到自己的座位后,看着戏台子。

“看到没那个前排坐的,那个拿着二胡的就是我的兄弟,”毛毛指着台子右角处那个乐队给高凡说:“在这里拉二胡,没有人超过他。”

“你说的是不识字的那个?”

“嗯——就他。”

“看着和你差不多年纪,”高凡问:“人不错,有对象没?”

“我比他大四个月,没有对象,”毛毛转过脸看着高凡,说:“看看有合适的给他介绍一个?”

“剧团上美女那么多,用我介绍?”高凡瞪一眼刘毛毛说:“人家挑着要。”

开幕铃声响起,戏幕缓缓向两边拉开,乐队开始伴奏,鼓声、锣声、竹笛、笙、大弦、二弦、三弦、古筝、琵琶……,整个剧院显得格外震撼,二胡声由轻到重响起,三圣跟着节奏摇晃着脑袋,毛毛和高凡紧紧的盯着看,脸上露出喜悦的笑容,在这么威严气氛的环境里,有个了不起的朋友,他们为之而骄傲,能有种高人一等的感觉,整个一场戏他们没顾得上这出戏的情节。

散戏了,他俩猴急一样的一起上了舞台,三圣看到毛毛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是好了,就拉着他到外边的夜摊上请吃饭,他们聊得十分投机,三圣从家里出来到,到剧团考试和高高的鼓励,说的他俩笑的前俯后仰,一直到凌晨五点,天快亮的时候,他们便倒在旅馆的床上,迷迷糊糊的睡着了。

午饭后,他们开始恋恋不舍的要分手了。

“三圣,鞭子还在家里吧?”毛毛突然问起这古怪的事,三圣和高凡不约而同的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毛毛:“我抽时间去帮你取回来?”

“来的时候扔家里了,现在不放羊。”三圣诧异的看着毛毛问:“毛毛哥,有事需要帮忙吗?”

“……”毛毛看着三圣使劲的点点头。

“我抽时间回去拿,周二到周四都没事,”三圣看着毛毛笑着说:“好多天没使用过了,也不知还顺不顺手?”

“你等我消息。”

高凡莫名其妙的看看三圣,又看看毛毛,眼珠子咕噜噜直打转,然后又好像意会的笑了。

毛毛倒是和三圣互相笑着看一眼,同时又看看高凡,俩人很得意的笑了。

“下一步,还要去见你哪位兄弟?”高凡看一眼刘毛毛,风趣的说:“在逐渐壮大自己的队伍?”

“够了——”

“就你们三个人?”

“嗯——就我们三个就可以解决问题。”

高凡心里纳闷,看起来刘雨丰的事情,刘毛毛心里已经是十分清楚了,他咋会知道?我没说漏嘴啊?不管这些,看他咋处理再说。

不管刘毛毛是怎样知道了,刘雨丰现在的处境,暂且不说,刘毛毛要下狠心去摆平这件事是真,因为高凡是全部看在眼里,他觉得刘毛毛是个很有心计,坐怀不乱的人。

在哲合的腰里始终插着一个两节棍,在道上混没有功夫,那屁也不是,在这座城市有三大帮势力,也就数着哲合这个帮派最大,也最厉害,取名“小刀会”,那个个耍起小飞刀准、猛、狠,在三四十米开外,甩出去的刀,树上的麻雀能应声落地;

只要他们“小刀会”的人,三五成群的每到那个饭店,老板是吓得两腿发软,毕恭毕敬,端吃端喝,伺候的舒舒服服,轮走还要再做些好吃的给他们包好奉上,惹不起;

没本事就别想着进“小刀会”,这帮人大约有三十几个,都称哲合为大哥,因为他们的小飞刀,再快,哲合可是瞬间从腰间拔出两节棍,给你的飞刀打落在地,因为争取这个大哥的位置,哲合也没少下功夫,天天起早贪黑的练功,两只胳膊上的健肌可以凝成碗口样大,一看就知道浑身是力气,走在大街上摇晃着胳膊,那炫耀的,趾高气扬,目中无人,瞪着一双眼睛不可侵犯的样子,叫吴能的这个人,就是这里边的所谓军师,主责出策划某,也是个狠心角色,不会打,如果一个人出来,他没那胆量。

平时在大街上,只要口哨一吹,七八个“小刀会”的人就不约而同的围拢上来,个个握拳擦掌,见有不服气的二话不说,冲上去就拳打脚踢,直到打的鼻青脸肿,跪地求饶为止,街上做生意的人,一见就远远的躲开,这是个很有组织性,分工很明确的团伙,没有少祸害人。

刘毛毛把高凡引到一家时尚的服装店,买了很时尚的衣服;毛毛又把高凡带到一家理发美容店,打扮成花枝招展而不失高雅,妖娆而不轻浮,就好像是从大城市里回来的人那样;

刘毛毛则是一身农村人打扮,穿着用手工缝制的衣服,看着朴实却很得体,包括衬衣也是手工做的,他俩文质彬彬的走在大街上,对周围的人不屑一顾,却招来众多羡慕的目光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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