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别(1 / 1)

张一山站了起来,他看着刘倜那老父亲来回走动的身影。“你坐下吧,张一山。”刘倜见到张一山站了起来,他赶忙说了一句话,“很快就可以了,我父亲自己忙活一下就行了。”一会之后,刘倜的父亲给他们三个人沏好了茶水。王一跟张一山都连连站起来,他们对于刘倜的老父亲敬重有加。刘倜看到,他心里也是感到很欣慰。

刘倜这时候显得特别的敏感,他知道自己家的房子很简陋,这个是他的一个伤疤,永远都会让他微微作痛。屋子里的光线渐渐变暗,阴冷的风从外面吹进了屋里来,也带来了些许水汽,给人神清气爽的感觉。

“嘿,风吹过来之后感觉好清新啊。”张一山端着一杯茶水在嘴边,他兴奋地喊着,“在这农村生活也是很惬意的。”

王一只是微微笑着,他不置一词,他知道此时的刘倜很敏感,很容易对别人说的话产生误解,只因为他家的那个简陋屋子是他的小辫子,他自己也会觉得很寒碜。

张一山脸上的笑意渐渐的消失,因为他发现茶桌旁边的四个人当中只有他一个人在笑着。刘倜的父亲不时地咳嗽两声,那是长年的痨病。刘倜也勤快的照顾一下自己的父亲,给他递上毛巾或者是端上茶水。

张一山坐在那里,他改不了好动的脾气,总是喜欢说几句话,要不然以他的性格肯定会憋坏的。“这院里子都可以种植上农作物的,看看那是天然的农田啊。”张一山这么说着,而其他几个人也只是简单的随声附和一两句话以表示礼貌。

张一山跟王一在那里聊天,有时候刘倜也会插上一两句话。张一山口无遮拦,他想到什么就会说什么,他不知道自己说的每一句话都深深的烙印在刘倜的心里。只因为这时候的刘倜很敏感,张一山无意中说的几句话早已经刺痛了他的心。

刘倜尽量表现出平和的表情,他也尽量表现得自然一些,他的一只手揣在了衣兜内紧紧的攥起了拳头。他在心里暗暗地发誓,以后一定会出人头地,以后坚决要活的有本事!

第二天,刘倜送走了二人,他站在原地看着王一跟张一山乘坐的车子渐渐消失在了地平线。刘倜的眼角有点微微的湿润。“我一定会超越你们的!”他在心里暗想着,他的拳头又一次捏紧了。

当王一跟张一山在大学里过着惬意的生活,而刘倜却已经在各种地方出没,做着各种工作。他尝尽了各种痛苦,遭尽了白眼,过着基本都是没有尊严的生活。

又是一天的清晨,王一跟张一山一块早早的起床,他们来到了校园里溜达了一圈然后吃了点东西。两个人又一块去读书,这是在校园里最大的乐趣。这门都有共同的理想,那就是投身科学事业,然后就可以上这个国家的国防事业做出一点点的贡献。他们都很关注一些国际的动态,他们也深深的体会到国防事业对一个国家是多么的重要。他们看看一些古时候的王超历史,看到重文轻武的宋王朝,王一就会不觉得扼腕叹息。本来是一个很强盛的王朝,却只是因为过于文治,抑制了国防事业。最终,在列强的一再欺压下步步退让,最终到了退无可退的境地。割地赔款、丧权辱国,一系列丢失主权的勾当在一一上演。这个也不是完全因为当时的宋王朝实力不济,重点是当权者一味的抑制武功,还有就是奸佞之小人在作祟。

“我不想谈政治,因为那些政治家都是那么的出尔反尔、阳奉阴违,根本就是一些玩手段的高手。”张一山说着,王一也只是轻轻的点头表示赞同。

“我们只是做一个科学家就可以了。”王一补充了一句,“我相信以我们的微薄力量,还是会对这个国家做出一点贡献的。”

那是王一跟张一山的境况,他们在勤奋的读书,乐在其中不能自拔。虽说读书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件辛苦的事情,但是对于王一跟张一山来说,读书是一件再惬意不过的事情了。

这一天早晨,刘倜依然是来回奔走在工地上。他在工地上给雇主打小工,做各种苦力活。动不动还要看看雇主的脸色行事,要不然就会有意想不到的苦果子。

刘倜双手颤抖,他细长的胳膊勉强担负起一辆三轮小推车的重量。在小推车上是一团重达500斤的水泥,这种生活是刘倜习以为常的。他要以此为生,他也是别无选择,这时他的命运。他空有一腔豪装志气,空有满腹才华。现在的刘倜在过着艰苦的生活,他那比天还高的心志在一点点的泯灭。在无形之中,他已经渐渐的消沉了下去。

沉重的小推车,还有刘倜颤抖的胳膊,还有就是突然就传来的雇主的吼叫声。刘倜的心智在一点点的磨灭,他开始变得麻木,他甚至渐渐的忘记了曾经的誓言。

刘倜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在泥泞的工地上,他头上戴着一个安全帽,此时他才20岁,就像是无数个劳工中之一员,他淹没在了人海中,还能被找出来。那是因为他泯灭了自己特有的气质与志向,他在一点点的沦落下去。

到了中午时分,刘倜像其他的工友一样来到了卖馒头的地方,他们简单的买了一点吃的,然后就在马路边上坐成一排。刘倜手里掐着两个馒头,他的饭盒里是一些简单的菜,很难吃的那种。他把馒头大口大口的塞进嘴巴里,他觉得这时候的馒头是超级好吃的。

他在蹲坐在路边那里吃饭,像是其他的共有一样,迎着一阵阵的凉风,一会之后,肚子里装满了风。刘倜仰起脸看看正好在头顶上的太阳,额头上的一颗汗珠滚落下来,正好落进了他的眼睛。他眨一下眼睛,把餐具放在地上,用一只手擦一下眼睛。他看起来跟路边上的那些人毫无差别,完全是一副劳工模样。

“开工了!”雇主来到了马路边上,他趾高气昂的模样。刘倜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,他特别不能忍受那雇主的样子,可是现在他已经习以为常了。他甚至学会了低眉顺眼,就像是一条狗一样子温顺,雇主说什么他都连忙答应着。

劳工们都陆陆续续的站了起来,他们聚成了一堆,一块跟在雇主后面,拖拖拉拉的来到了工地上。刘倜夹杂在那一群人当中,他脸上的汗水哗哗的留下来。本来天气就是很热的那种,如今他又被夹在一堆人当中,周围那些人像是一个个的火炉子一样,无限温情的给他提供热量。于是,刘倜掏出来一块手帕擦拭脸上的汗水。

那一块手帕是他读高中的时候,张一山送给他的,上面有他的血色印记,也镌刻着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,本可永远的温暖着他的心,永远都激励他前行,因为在前方有他好兄弟热切的眼神。现在这块手帕已经不再是当年模样了。当初,这块手帕是那么干净、刚刚从张一山手里拿过来的时候,上面还带着一点点的香气。张一山说那块手帕是从宾馆里带出来的。刘倜麻木的看着那块手帕,而当时的一些情景,早已经变得那么模糊,仿佛是几十年前发生的事情。

一块黑乎乎的手帕捏在手里,手帕湿漉漉的。刘倜借用很短暂的时间,他回忆着当年的事情,回想那些事情竟然需要那么费劲。因为,在他感觉,那些事情根本就是已经过去了几十年的样子。

那是他刚刚就读高中的时候,那一天他进入了那所高中读高中一年级。当时,与他一起进入那所高中的还有张一山跟王一。也就是这三个人,后来在那所高中里呼风唤雨,不可一世。当然,那是从他们正式结成联盟开始的。在他们结成联盟之前也是有一些不可避免的摩擦。

一天的中午,刘倜一个人走在去往学校的小路上。这一天,天空阴霾,凉风呼呼的吹过来。他迎着风吹来的方向听到了某一个女生的呼喊声。他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了过去。他看到了两个流氓正在欺负一个女生,那两个流氓显然是暗中亡命之徒。他们竟然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干这种勾当,真是非人力所能及。

出于一腔青年之热血,他没有想到自己势单力薄,他只想着上去救下那个女生。

“住手”刘倜吼了一声,那两个人立时停住了手脚。他们的动作一下子放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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