谬赛尔提问:“所以头颅是被带走了……但是这一点很重要吗?”
白榆还在屋子里转圈。
“你在找什么?”谬赛尔说:“这里可没什么机关和密室。”
白榆摸着下巴,继续提问:“亲王的死因是什么?斩首?”
进一步搜索的人力成本太高,而且十分危险,没人知道亚空间里到底藏了多少机关陷阱。
“对。”
“不是。”谬赛尔否认:“他的身上存在两道致命伤,第一处是心脏被刺穿,第二处才是斩首。”
白榆笃定道:“很显然这个案子的关键突破口就在消失的头颅上。”
“没有找到。”女骑士说:“要么是被摧毁了,要么是带走了。”
“所以实际上是死于心脏被刺穿?”白榆想了想:“如果是斩首的话,没必要补上一剑。”
她摊开手掌心,流淌的红色血液汇聚成形,片刻后就化作一把血红色的结晶长剑:“只要鲜血魔法精通到一定级别,造出一把兵器是十分简单的事。”
释放了法术后,长剑化作血液回流到体内,一滴都不浪费。
“如果是你要斩首敌人的话,你会倾向于用什么样的法术?”
“我吗?”谬赛尔想了想,紧接着双手合掌,左右手抬起撑开:“我会倾向于用丝线,精炼后的魔力丝线能轻易斩断肉体。”
“也就是说,”白榆瞥了她一眼:“在血骑士的认知中,用法术比用剑更方便?”
谬赛尔十分肯定且自然的点头:“血骑士说是骑士,但我们本质上还是法师,只是更倾向于近距离作战,人类骑士擅长的斗气,我们并不会用。”
在血族中,这个才是常识,比起兵器,他们更倾向于用法术。
“但是可惜。”白榆看向尸体,摇头说:“这一次你们的猜测是错的,这毫无疑问用的是兵器,而不是法术……即便法术能带来和兵器相似的窗口,但有的部分是无法模仿的。”
“怎么说?”谬赛尔不明白。
“如果是用魔力制作出的兵器斩下了头颅,那么这些兵器上就必然会沾染上血迹,而你们通常不会浪费自己的血液,使用后也会将其收回,那么问题来了!”白榆竖起食指:“当你解除了法术的时候,自己的血液和尸体的血液必将产生混合,对么?这时候再将它收回体内,会发生什么事?”
“的确如此!”谬赛尔恍然:“如果是这样,凶手不可避免的会摄入王族的血液,这必然逃不过之前的抽血查验。”
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