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言没说话,看了她一会儿幽幽地说道:“这个叫架子鼓,刚刚在马拉加那边开始有人将这些不同的乐器组合起来演奏,没有现成的老师,只有一些视频和文字资料,这个可是要花很多功夫才能学会的哦?”
“我不怕苦,我要学!”华沁芳的倔劲被柳言成功的调动了起来。
柳言笑了,除了“阴谋”得逞的快意,柳言更是仿佛看到了一个新兴的音乐类型将在他的手里诞生一样。
“其实,我本来就是想让你来学这个架子鼓的,因为我需要一个乐队!”柳言的话让屋里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来。
“乐队?”惠辉有些迷惑地问道,“现在不是都有伴奏的乐队的吗?花钱请一个不就行了?老大你要开演唱会?”
现在的音乐比较流行的就是民谣式的吉他弹唱,还有一些就是大乐队伴奏的歌曲演唱。看来惠辉把两个不同的概念搞混淆了。
柳言随即解释了一下:“这个乐队,和现在的那种乐队是不一样的,我把它称为摇滚乐队。演唱的歌曲也是摇滚,这里面需要有吉他和贝斯还有键盘最主要的就是这个架子鼓……”
如果拿一颗大树形容摇滚乐队,鼓是根基,声乐、键盘、吉他等旋律部分是茂盛的枝叶,而贝斯就是连接根于枝叶之间的茎,鼓打好基础,树往哪边长,就看茎的了。
如果用人体来打比方,鼓就好像人的骨架,人声、旋律和乐器相当于皮肤和衣服,而贝斯则相当于肌肉。歌曲的基础就要看鼓乐的演奏;歌好听不好听,就要看旋律部分包括键盘和吉他还有演唱,而这首歌的协调性方面主要是贝斯。
柳言的一番详细的解说把所有人都听得入迷了,他一边弹着琴唱着那首《蒲公英在飞》同时还间或停下来解释一下那个地方要是加入了什么旋律,什么乐器,将会达到什么样的效果。
“老大!你这脑子是怎么长的啊?怎么这么奇怪的念头都会从这里迸发出来呢?这简直是太绝了!”甘竺走过来朝着柳言有些激动地说道,“别的不说了,我也要参加,这个电音BASS我会弹的。高中的时候,我就在酒吧里给人伴奏的。”
这种电音BASS,就是电贝斯。这是上个世纪从一个前世界遗迹中发现的乐器,后来经过研究,这种乐器就被用来在小型酒吧里独奏或伴奏表演了。这种电声乐器,音量变化可以调节。中低音区发音厚实响亮,高音区则较明亮。同吉他一样可以运用多种技巧,演奏出特色旋律来,因此电贝斯在合奏中是不仅仅作为低音伴奏乐器而出现的,它往往奏出令人难忘的乐句,音色优美,旋律流畅,质感很强,变化丰富。
柳言也没想到,刚刚找到个鼓手,这边就冒出个贝斯手来了。他的目光又转向了惠家兄弟。他知道学声乐的惠耀吉他弹的也非常好,而惠辉则是学钢琴的,充任乐队的键盘手绝对是够格的。
也许是天意注定,今天他刚刚得到了雷的建议要他组建一个乐队,没想到所有的乐队成员都已经早就给他配备好了。
柳言的目光看过来的时候,惠家兄弟已经知道他这是一种询问。刚刚柳言已经说的很清楚了,这个乐队需要一个贝斯一个鼓手,这就是甘竺和华沁芳了。而生下来的主音吉他和键盘就好像是给他们两人量身定做的一样。
惠耀看了哥哥一眼,转头对柳言说道:“我们加入!”
惠家兄弟之中弟弟惠耀才是做主的人,所以惠耀说了就是他们兄弟共同的意思了。
“我觉得我们既然是一个团体,就该有个名字要一个响亮一点的名字。”接着在讨论乐队组成的一些问题的时候惠辉提了个问题。
甘竺听了他的话之后立刻随声附和道:“就像那些荒原冒险团?我记得我小时候看到过一个冒险团,他们的名字叫烈虎!每个人的衣服前面都有一个虎头的标志,那走出去可牛了!”
“烈虎?的确是蛮霸气的,我们索性就叫捷豹好了!”惠耀沉思了一会儿之后,提出了一个建议。
接着包括华沁芳在内,除了柳言之外都七嘴八舌的提出了各种建议。
“乐队的名字我已经想好了!”柳言适时地打断了他们的讨论,直接就把自己想好的一个名字提了出来,“就叫流光速乐队!”
流光速?!
虽然其余的四个人都觉得这个名字有点怪异,但是不可否认的是,这三个字极其具有冲击力!
他们不知道的是,这个由几个学音乐的大学生业余组建的乐队,不但是后世界第一支摇滚乐队,更是一个相当长时期内的传奇一个名叫“流光速”的传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