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清晨从睡梦中醒来,为蓝丝带女神赫斯提亚准备了一些早餐之后。
将短剑留在据点,背着昨天获得阔剑与长枪,洛晓从据点出发。
一边拿出笔和本子画着些什么,一边往巴别塔所在的方向走去。
‘画完了,不过好像这个世界上目前也没有办法实现对战。’
洛晓看着自己刚刚画出的黄皮耗子,蒜头王,喷火蜥蜴和滋水乌龟想到。
要说至今为止什么游戏最赚钱,网络游戏?单机游戏?还是手机游戏中各国登顶的《原神》?这些都不是。
最赚钱的游戏是家喻户晓的《精灵宝可梦》,也就是《神奇宝贝》。
《精灵宝可梦》不仅仅是从游戏市场赚钱,它在游戏市场赚的钱只在其利润百分之十,其他的都是卖版权和周边赚的。
而且它还是世界第一大IP,是无法撼动的存在。
在其他游戏都在想尽法子提升游戏画面的时候,宝可梦真的就是用最低的成本赚最多的钱。
所以后续作品有很多不堪,即便如此,依旧还是有许多人买账。
能做出这样的成绩可不仅仅是知名度和情怀这么简单,宝可梦的卖点是玩法,各种宝可梦选择技能和努力值的搭配在对战中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。
当然,最主要的还是各种新奇的精灵身上。
如果要做到文化入侵,赚钱和其他一些方面,精灵宝可梦绝对是最好的选择。
原著中的迦尼萨·眷族每年都会举办一次的怪物祭,由迦尼萨·眷族主办的超大型活动,在活动当天迦尼萨·眷族会包下竞技场,然后训练从地下城中抓来的怪物。
其实也有很多冒险者打败怪物之后,那些被打败却没有死去的怪物会爬起来,用想要成为同伴的眼神看向冒险者。
但是那些冒险者又不能将怪物带回陆地上,所以基本上都会把这些怪物都杀了。
说白了,其实和马戏团没什么两样。
从怪物祭受欢迎程度来看,精灵宝可梦这种玩法的游戏也很容易被欧拉丽的居民接受,并且传播。
这游戏能在世界中心的欧拉丽传播开来的话,全世界也自然不用说了。
与其看其他人收服怪物,还不如自己也体验一把当训练家的乐趣。
要进行文化入侵的游戏已经选好了,新的问题又来了,这玩意怎么做?
作为一个资深的且骨灰级的宝可梦玩家,洛晓记住了所有宝可梦能学习到的招式和其个体值,再加上洛晓本身也有不错的画技,基本上能复刻出来。
但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装载游戏的,比如手机,电脑这种的载体。
‘贤者费罗斯的话应该能做出来类似于游戏机的东西吧,但是我和他又没什么交集。这样的话只能找赫尔墨斯·眷族的万能者阿斯菲商量一下了。’
原本洛晓还是想做《数码宝贝》的,但是由于作为一个只看过一两季动画和一些剧场版的普通观众,还是不要乱做好了。
做完《精灵宝可梦》第一世代之后看看能不能把《游戏王》也给做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