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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:喝人血的村民 5(1 / 1)

?喝人血的村民(5)——死后的表白

醒来,富河对面朝阳似火。身旁,熟睡的彩烟眼角还有红痕。身后,几棵茂盛的大白杨坚强矗立。远方的房屋高高低低,片片青墙似乎要和我们讲诉它古老的故事。

过了一会儿,只听见闭着眼的彩烟嘟言:“寻风大哥,日出了吧!”我立即回言:“是呀,红日就在眼前。我想,黄伯应该已经自尽。彩烟,我们要擦干泪水,以后有我!我们先回家吧,带好东西就该上路。以后你要女扮男装,而且把脸和手弄脏一点,外面很危险的。”彩烟连连点头,伤感地对我说:“人死世间常事,彩烟岂能长泣。寻风大哥,我们走!”彩烟急用袖子揩泪水,可是泪水越揩越多。

回到彩烟家中,我们先去了黄伯的房间。房中的竹方桌上有一张黄布,布上写着:“速去王家”。彩烟连忙对我说:“寻风大哥,这是王旻的笔迹。他叫我们去他家,一定是有什么事。”我连忙回答道“嗯,不过我们得先收拾好东西,离开时顺便去他家。彩烟,我有个事要和你讲,其实你并不是黄伯的亲生女儿,你是黄伯十四年前在竹泉谷收养的。彩烟,我想为你找到你的亲生父母。”彩烟听后摇头,静静地说:“我不管我是不是爹亲生的,在我心中他就是我亲爹。那些人既然不要我,我何必又去找他们。寻风大哥,早去北京。”

我应允彩烟,再一起去收拾行李。

我跟在彩烟身后,快步走在乡道上。斜视一旁,两个孩童正在抓泥巴玩耍。他们的脸上身上多是黄泥,那些破麻衣也不知道在他们身上披了多久。就这样吧,一年又一年,他们就都是这样吧。没有笑容,他们脸上只有苦涩与无奈。彩烟停下脚步,指着一间瓦房,这就是王家。王家很小,顶上的瓦破了不少。木门上有许多小洞,门旁有一副对联:

上联:明堂养狗未教书养成千户乐。

下联:王家吃人不种田吃得万民福。

横批:我也吃人

顿时心中感慨万千,恨不得手提三尺剑,杀尽天下贪官恶人。彩烟淡淡说:“寻风大哥,进去吧。我们今晚走到黄口休息,明天我就换男装。”我便走进王家。到了大堂,只见地上躺着一个死人——王旻。他脖子上有刀痕,右手上还有把菜刀,显然是自杀的。一旁是大头王,他正在喝酒。大头王面容十分淡然,他靠着木桌在喝着小酒。桌上有花生米,还有一只小碗,碗里是鲜红的人血。

彩烟惊讶地看着地上的王旻,嘴巴自然地问道:“怎么回事?”这一声让大头王吓了一跳,他手中的杯子掉到了地上,碎了。大头王狂笑起来,不一刹那又收住笑容,冷酷地说道:“这傻孩子喜欢上一个女孩,可那个女孩子不理他,还要和一个陌生人走。他是男孩子呀,死了就死了,解脱了!他叫你们来,就是想给你最后的表白。可是你迟迟未来,这傻小子就引刀而去。不过有些话,他说要我转告你。他说他傻,他傻在喜欢上一个从未喜欢过他的女孩子,不过他说他甘心傻,傻点自在。哈哈,我终于断子绝孙了!我不怪你们,这是我做的孽。这傻小子说喜欢你,可他怎么就这么混蛋!我老了,我要儿子呀!”到这时大头王已经声泪俱下,再也无法压抑自己的悲痛。我连忙劝道:“老爷子,人死不能复生,节哀!”

彩烟却出奇地说:“死了好,也当了断。王伯,如今断子绝孙者遍地。人生重在未来,不要伤心了!”大头王却止不住,边哭边说:“死,他是该死。正常人都会死,何况一个病秧子。黄丘是我的挚友,而我只能送他去死。我儿子,要死我也拦不住。天塌了,地崩了,蚂蚁没家可搬了!我,我不能死,我早死了村民更惨。火海中的蚂蚱系着救命稻草,哪像他们那么自在快活,他们是飞蛾的命。年轻人,活着吧!大风大火我怕你也会怕,可只要一息尚存,你我就不能一死求安!”他一说完,就喝完了那碗人血,随即用力摔碎了那个血碗。

彩烟走到我身边认真地说:“寻风大哥,我会陪你一直走下去!王伯,你自己好好保重。寻风大哥,永远都不要轻生。王旻是个大懦夫,而你不是!王旻,我很感谢你。但是,我不爱你。你死了,就安息吧!”我点点头,回答彩烟:“我还要保护你呢,怎么会轻生?再说你这么可爱漂亮,我要是死了见不着你那就亏大了。”彩烟听后顿时脸红,轻声地说:“真像唬人,但是我爱听。”大头王停住哭泣,冷冷地对我们讲:“这个世道不太平,你们要是想好了就早早成家,免得以后后悔。这个世上,压根就没后悔药!”我没回话,彩烟也只是低着头。

在离开时听见大头王大声叫:“民生我不生,民死我不死!”出了王家,我们向村尾走去。到了村尾,彩烟眼角淌出泪水。这个地方,彩烟的家乡。在2014年,也是我的家乡。

向家乡望去,村民与瓦房融为一体。许许的炊烟升起,真是暖人。我拍了下彩烟的左肩催道:“走吧,我们会回来的。现在我们去北京,那个不一般的地方。明天下午我们就能到县城,你的生日我会送你惊喜的。”我以前从星潭走路到阳新县城,花了十几个小时。在这里,大概差不多。彩烟带着泪水的小脸终于现出笑容,这美好的画面实在令人难忘。我看着彩烟的脸竟又痴了,彩烟被我看得不好意思,却又不肯扭开头去。还是我回过神来,忙低下头看着脚。

我觉得该道歉,便对彩烟说:“刚才,对不起……我们,走吧!”彩烟点点头说:“是的,你该说对不起。不过,我喜欢。走吧,我是书童得跟在寻风大哥你身后。我们向北走,晚上在黄口休息。我们身上的盘缠可不多了,顶多还能用十天。到了黄口镇,我们住客栈吗?”我想客栈比野外相对安全点,想好后我便道:“去客栈投宿也好,那里安全。彩烟,我们开一间房吧,节约点。”彩烟有些不愿意,徐徐而言:“男女共处一室,于礼不合。”

我却立即回言:“现在外面危险,分开的话我怕出事。在一起可以照应,要完就一起完蛋。我不会有杂念的,我睡地上就行。”彩烟也认为有理,便喏喏道:“我既信你,又何必分睡。你当我是书童,我当你是我家公子即可。心无杂念,就没什么!明天起,我唤你公子,你就叫我阿才吧!”我听后摇头,笑着说:“阿才太土了,你这气质叫灵岩吧。灵气的灵,岩石的岩。”彩烟连连点头,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名号。

二人离去,福民乡依旧如昔。这个村庄,平凡但不平静。我和彩烟未来如何,谁都不清楚,只能将这条未知路坚持走下去。喝人血的村民,简单而又纯粹。幸亏的是,如今的中国并没有这些。我想,无论是2014年还是1614年,要想走好自己的路,就不要回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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