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天晚上吃过饭,上官沐冉正和乔禧逛街,却接到了纪大为打来的电话,并且是个坏消息——包包被人抢注了商标!
俩人火速在公司碰面。
纪大为讲述事情来龙去脉——
他接到工商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消息,理由竟然是“与现有商标相似、涉及他人权益”。
经过调查,是一家名叫飞翔的游戏公司抢在他们之前注册了一个叫包仔的商标,而那个包仔无论是从形象、名称、设定甚至画风都跟包包极度相似。
这个公司今天发布了一款叫“包仔美食节”的游戏,并上市了玩偶商品,在各个售卖的门店设置人偶。而他们的游戏名称、广告、宣传语等等都有极强的误导性,任谁都会理所应当地认为这就是西瑞的策划,包仔就是包包。
他们被抄袭了——准确点是东西被抢了。
“这又是仇家?”上官沐冉一脸无语地问道。
她又被商战恶心到了,好像被人从背后敲了一闷棍似的,猝不及防、莫名其妙。
纪大为摇摇头,“不是,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完全没听过的小公司,而且还是游戏公司,跟我们八竿子都打不着。”
纪大为也很费解,但随即而来的是羞愧内疚,上官沐冉一早就跟他规划过IP建立后的蓝图了,是他的办事效率太低,才让别人有机可乘。
“是我的错,都是我动作太慢太磨蹭了,导致发生这种事情……对不起,大小姐……”
“这怎么能怪你,是那人太坏了,我们太善良了没防备。”
其实上官沐冉也很惭愧,她这个助理要做的事情本来就应该比经理多才对,而上班到现在,纪大为基本不安排她工作,几乎什么都是亲力亲为的。
“好了不说这些没用的,我们这么大的集团能被一个小游戏公司欺负了?明天叫法务开会,咱们告穿他!”上官沐冉气势汹汹地说道。
然而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——
他们向工商局以美食节宣传活动等作为证据提交了异议申请,被驳回了。理由是对方从名称、理念、设计师到成品都与西瑞不相同,只可能构成抄袭,无法撤回商标。
“那我们就告他们抄袭。”纪大为说道。
法务摇摇头,无奈地说道,
“虽然是明摆着的抄袭,但要让他们受到惩罚还是很有难度,因为当时包包的性质只是一个宣传道具,不是商品,尚未具有商业价值,最终结果可能也只是私下和解。”
“如果我们告诉群众,他们是抄袭的,让群众不去买单甚至抵制呢?”上官沐冉问。
“额,意义不大。因为首先,他们做的是游戏,周边商品又是玩具玩偶,受众都是家庭孩童,其次我们并没有群众基础,人家怎么会听我们的,反而可能只会看笑话。所以,意义不大。”法务无奈地解释。